各单位:
遵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22 号)要求,学校精心组织开展相关遴选和推荐申报工作。依照《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校重点学科专业特色,在校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定,最终确定推荐“中药化学物质和生物效应重点实验室 ”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现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凡对重点实验室名称、负责人、主要成员、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等有异议者,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康卫忠,电话:029-33694441。
附件:1.(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
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科技处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