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调动全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科技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学校科技工作快速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优秀科技工作者、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范围
(一)优秀科技工作者
全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
(二)科研工作先进集体
全校二级教学单位及研究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科技工作者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负责人,获批省级及以上项目立项者;
2.获得的实际到校纵、横向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
3.以第一作者被SCI、EI、SSCI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在CSCD、CSSCI期刊目录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20万字以上专著1部;
5.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数1项以上;
6.获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社会科学奖。厅级: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前1位);省部级:一等奖(前6位),二等奖(前4位),三等奖(前2位)。
(二)科研工作先进集体须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科研管理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科研政策、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激励措施得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部门领导全面指导本单位的科研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3.科研氛围浓厚,科研工作成绩显著,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业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由本人(或单位)申报,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科技处复审,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四、其他事宜
(一)凡出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者,不得参与评选,且5年内不得再参与评选。
(二)申报表(一式三份)须于2019年6月20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康卫忠 电话:33695510
附件:1.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表
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科技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