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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6/12 | 来源: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培育、扶持具有良好前景的特色优势科研项目,支持能够为学校改革发展起推动作用的研究工作。科技处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设校级招标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两类:

1.校级招标项目:校级招标项目主要资助能够带动我校特色或优势学科专业发展的重大前沿性课题;能够为我校改革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决策支持的课题。校级招标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能够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能够体现知识创新、理论创新,预期成果具有国内公认的领先水平。 资助额度:2万

2.校级一般项目:校级一般项目主要资助我校有学术潜力的年轻教师,培育孵化高级别的研究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应注意与本学科、本部门的整体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相协调,注意科研队伍建设,避免低水平重复,预期成果能够体现国内先进的学术研究水平。资助额度:0.5万

二、选题范围: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前期已开展选题征集工作,形成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6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请者要根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超出申报指南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科研项目主持人需为我校在职教学、管理人员。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开展研究工作。

2.校级招标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博士学位。

3.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

4.获批校级科研项目曾被撤销,或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申请。

四、成果要求

1.校级招标项目需达如下几种形式之一

(1)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2)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

2.校级一般项目需达如下几种形式之一:

(1)出版学术专著1部;

(2)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

五、项目评审与结项

1.项目评审主要标准

(1)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能够以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

(2)项目预期能产生高水平、标志性的科研成果,切实引领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提升;

(3)项目预期成果能为我校及西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有利于加强我校智库建设。

2.项目评审程序和方法

(1)校级项目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制,科技处组织相关专家按评审通知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是否立项建议;

(2)经审批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由科技处向项目负责人下达立项通知书,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六、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1.截止时间:2016年6月25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上报:申请者请从科技处网站下载附件并填写《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交于科技处。

                                                                                                科技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