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09/22 | 来源: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引导、培养青年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稳定科研人才队伍,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高校内涵建设,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其中45岁以下人员占申报数70%以上)。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自主申报,各单位应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负责人及前3人,不得申请2017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及程序

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账号、密码请到各部门科研助理处领取。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截至10月9日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于9月29日由科研助理统一交至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提交。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蒋涛

电话:029—33695510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