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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3/20 | 来源: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培育、扶持具有良好前景的特色优势科研项目,支持能够为学校改革发展起推动作用的研究工作。科技处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科研项目主持人需为我校在职教学、管理人员。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开展研究工作;

2.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曾获批校级科研项目被撤销或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申请;

3.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7人。

二、选题要求

校级项目选题的基本定位应当结合区域情况和学校实际,注重基础理论究和实践应用对策研究有机结合,突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地方政府和学校发展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应注意与本学科、本部门的整体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相协调,避免低水平重复,预期成果能够体现国内先进的学术研究水平。

三、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1.截止时间:2017年4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上报:申请者下载填写《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填报,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由科研助理按学科进行分类,有序整理后填写《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科技处。

科技处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1. 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表

2. 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